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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的選舉制度種類很多,其中「兩輪投票制」(second ballot system)有何特徵?優缺點為何?試分別說明之。 ((特徵 (意義:…
各國的選舉制度種類很多,其中「兩輪投票制」(second ballot system)有何特徵?優缺點為何?試分別說明之。
「兩輪投票制」(second ballot system)屬於「絕對多數決制」(absolute majority)的「選舉 制度」之一。學者杜瓦傑(M. Duverger)指出「選舉制度」是影響「政黨體系」(政黨分化 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依據「杜瓦傑法則」(Duverger’s Law)指出,「兩輪投票制」 (second ballot system)乃會有形成多黨兩聯盟的政黨體系傾向。
「政黨制」(Party system)是一國之「政黨分化程度」,在「選舉制度因素」、「社會分歧 因素」、「政治菁英因素」等因素的交互作用下產生改變。其中,「選舉制度因素」相對而 言乃是可觀察的強大因素之一,「杜瓦傑法則」(Duverger’s Law)即有效說明「選舉制度因 素」對於形塑政黨制的強大作用
特徵
意義: 又稱「兩段投票法」(double-ballot system),主要為法國國會與總統選舉採用。單 一選區中選民先進行第一次投票,若有候選人獲得過半數選票,則該候選人當選。若 無,則由第一輪投票中,獲得「最高選票」的兩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投票,由於只有兩 位候選人,因此第二輪採用「簡單多數決」(simple majority)下,獲勝者也必然獲得 半數以上的有效票而當選。
政黨體系影響: 「杜瓦傑法則」(Duverger’s Law)指出「兩輪決選制傾向產生多黨兩極的政黨體 系」。而法國的經驗則顯示出,「兩輪決選制」造成該國「左派」與「右派」兩大陣營 對立的「多黨兩極」體系。
法國經驗: 法國總統採用「兩輪決選制」,而國會議員則採「兩輪投票制」。兩者類似,但差異在 於進入第二輪投票的限制(前者只限前兩名;後者以 12.5%得票為門檻)。以法國總統 選舉採用而著名,自 1965 年來以進行 8 次總統選舉,每次皆進入第二輪投票。並有三次 發生了第一輪領先者在第二輪落敗的情況(1974、1981、1995)。
優缺點
優點
議員與選舉直接聯結:議員與選區有明顯聯結確保其政治責任,供選民明確選擇執政 黨。
一黨組閣與強勢政府:有助形成政治責任清楚的一黨組閣政府,形成強勢、有效率、 穩定的政府。
政府組成直接來自人民選舉:議員皆獲相對多數支持,使政府組成來自選民的委託。
「贏者全拿」與溫和政黨:「贏者全拿」使候選人不易走偏鋒,阻止極端主義人選與 政黨獲得席次。
兩輪決選有助表達不同偏好:兩輪決選制可擴大選舉的選擇性,選民可以在第一輪與 第二輪表達不同的偏好。
兩輪決選有助政黨協商:第二輪需要獲得絕對多數選票,為爭取絕對多數支持,使候 選人訴求廣泛且願與小黨協商。
缺點
嚴重的選票浪費與「比例性偏差」:使得選票浪費並形成「超額代表」與「製造性多 數」,無法真實反映多元民意。
「製造性多數」的正當性問題:可能產生「製造性多數」,大黨在未獲過半選票支持 下卻掌握國會過半席次而執政,正當性備受質疑。
強勢而規避責任的行政機關:容易形成單一政黨組閣,由行政機關領導國會,規避政 治責任。
政策劇變的可能性:政府的變動可能形成政策劇烈改變,引發政治不穩定。
第二輪投票的「腐敗交易」:為了獲取絕對多數,使得在第二輪投票前容易產生政黨 間的「腐敗交易」(corrupt barg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