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反對 (道德個體主義 (自由是只承擔我自願招來的義務 (義務:某種同意之舉、一次選擇、一項協議或承諾,明示暗示皆可, 責任:只限定我的所作所為,…
反對
道德個體主義
自由是只承擔我自願招來的義務
義務:某種同意之舉、一次選擇、一項協議或承諾,明示暗示皆可
責任:只限定我的所作所為
人身為道德行動者,是自由且獨立的自我,不受任何先設的道德拘束,有能力為自我選擇目的
不受習俗、傳統、原生地位影響,唯有我們自由個體的選擇才是我們應盡的義務
無法容忍集體責任
後人不該為前人負責
答應幫祖父償債是出於同意的義務
罪在先人不在我
政治上多種正義論都有這種自由觀的影子
選擇和同意的各家論述如何影響當代假設
自我選擇觀
洛克《政府第二論》
具有合法性的政府必須建立在同意之上
我們是自由獨立的人,不受制於權威或天賦王權
「依本質全都自由、平等、獨立,沒人可以在未經本人同意的狀況下,被剝奪其中任一項,而受制於他人的政治權利」
康德為自由選擇提出一個更擲地有聲的看法
與功利主義和實證主義相左
人不應把自我想成只是喜好和欲求的集合體
自由必須自主,自主是指受制於自訂法律
康德式的自主比同意更嚴謹
自訂道德律之際,要屏除利益和情感,變成純粹實踐理性的參與者來發揮意志
二十世紀,羅爾斯將康德的自主概念納入自己的正義論中
人的種種選擇純屬任意的偶然
ex.有人選擇去血汗工廠上班,只是因為經濟困境,而非自由選擇
如果希望社會是一種尊重意願的安排,不能把社會建立在實際的同意之上
大家都放下個人利益與優勢,在「無知之幕」之後做選擇時,會協議出什麼樣的正義原則
康德「自主意志」和羅爾斯「無知之幕背後的假想契約」之間的共通點
把道德行動者想成獨立於個人目標與情感之外
在發揮意志訂定道德律(康德)或選擇正義原則(羅爾斯)時,我們並不參照自己在世間獨具一格的角色和身份
回到道歉的部分:如果說思考正義必須擺脫一己的特殊身份,主張德國人對大屠殺抱歉有補償之責就說不通。因為一但放下了得過人的身份,自視為自由獨立之自我,我對於不義之舉的補償義務就不比其他人大了
界定權力的正義原則不應該以任何特定的道德觀或宗教觀為依據。在各式良善人生想像之間,正義原則應該要維持中立。
自由主義:正義不該對良善有預設立場
不符合古典政治學
亞里士多德認為政治的目的不只是促進經貿、鞏固共同防禦,也必須培養一流人品,塑造好公民
亞里士德《政治學》:「探討理想體制之本質,必須先辨明最值得嚮往的人生。不明白最值得嚮往之人生,理想體制的本質就依然無解。」
政治是為了培養美德
3 more items...
同意和選擇都是很重要的概念
不是假設人皆自私
直探自由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