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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和論 (不宜械鬥之理 (文字形義 (友:從兩手, 朋:從兩肉, 朋友:一身左右手,即吾身之肉), 情理 (人都具有血氣、官骸,…
勸和論
不宜械鬥之理
古訓
出入相友(出自《孟子》):同鄉同井者
文字形義
友:從兩手
朋:從兩肉
朋友:一身左右手,即吾身之肉
情理
人都具有血氣、官骸
同為國家良民、鄉閭善人
子夏:「四海皆兄弟。」
解決之道、理想世界
解決之道
父誡其子,兄告其弟
革面洗心,勿懷夙忿(舊恨),勿蹈前愆(罪過)
一視同仁:親其所親,親其所疏
理想世界
內患不生,外禍不至
械鬥氣息默消於無形
械鬥禍害與原因
禍害
淡水廳(新、艋)村市半成邱墟
原因
內部爭鬥
非(互相否定)漳泉
非(互相否定)閩粵
械鬥最嚴重之地、械鬥類別
最嚴重之地:臺灣淡水廳
類別
省籍之異:閩、粵
府籍之異:漳、泉
縣籍之異:泉州人
械鬥起源
族群、地域劃分(分類)
匪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