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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客觀要件 (行為 (無權代理或越權代理? (最高法院95年度第19次刑事庭會議 (http://tps.judicial.gov…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客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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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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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的證明性
影本是否屬文書?
103年度台上字第227號
文書之影印本或複印本,與抄寫或打字者不同,實係原本內容之重複顯現,且其形式、外觀、即一筆一劃,亦毫無差異,於吾人社會生活上自可取代原本,被認為具有與原本相同之社會機能與信用性,故在一般情形下皆可適用,而視其為原本制作人直接表示意思之內容,成為原本制作人所作成之文書,自非不得為偽造文書罪之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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