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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相關
危害防止
墜落倒塌相關 (勞工
高處墜落 (通道 :star:
(包括機械防護跨橋) (傾斜 > 15度 (設置踏條…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
危害防止
墜落倒塌相關
勞工
高處墜落
工作梯 :star:
固定梯子
(堅固, 踏條, 16.5cm淨距,
防移位, 突出60cm, 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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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梯
(堅固, 材質, 75度-扣牢-防滑絕緣腳座套
安全防滑梯面, 不得二工作面上下-站立頂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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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梯腳與與地面 之角度應在 75度以內,
兩梯腳間 有 金屬等 硬質繫材扣牢
腳部 有 防滑絕緣腳座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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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用階梯
(56cm, 60度, 15cm, 扶手)
- 寬度不得小於 56cm
(如在 原動機 與 鍋爐房 中,或在
機械四周 通往 工作台 之工作用階梯)
- 斜度不得大於 60度
- 梯級面深度不得小於 15cm
- 應有適當之 扶手
通道 :star:
(包括機械防護跨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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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道路如用 漏空格條 製成,
其 縫間隙 需 < 30mm,
如 > 30mm,應裝設 鐵絲網 :star: 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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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2公尺以上 之工作場所
勞工作業有 墜落之虞 者,
應訂定 墜落災害防止計畫 :red_flag:
依下列 風險控制 之先後順序規劃
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
#
- 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
儘量使勞工於 地面 完成作業,減少高處 作業項目
- 變更施工程序,
優先施作 永久構造物之 上下設備 或 防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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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架 :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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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架之
材料規定 :red_f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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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使用 木材
- 不得有顯著 損及強度 :warning: 之
裂隙、蛀孔、木結、斜紋 等
並應完全 剝除樹皮 :!:方得使用
- 不得施以 油漆 或 其他處理 以 隱蔽其缺陷 :warning:
-
施工架上物料之
運送、儲存及荷重分配 :star:
荷重 限制 :!:
- 施工架上之 載重限制 :star: 應於明顯易見之處 明確標示 :red_flag:
並規定不得超過其 荷重限制 :warning: 及應避免發生 不均衡現象 :warning:
避免 振動 :!:
- 於施工架上 放置或搬運物料 時,
避免施工架發生 突然之振動 :warning:。
- 施工架上不得 放置或運轉 :no_entry: 動力機械及設備 :star:,
或 以施工架作為固定 :no_entry: 混凝土輸送管、垃圾管槽 :star: 之用,
以免因 振動 :warning: 而影響作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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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體墜落
倒塌飛擊
捲揚裝置
開始 使用, 拆卸, 改裝 或 修理 時
- 安裝部位 之 強度,是否符合 性能 需求。
- 安裝之結合元件 是否結合良好,強度是否足夠。
- 其他 保持性能 之必要事項。
每日作業 前需實施檢點
- 制動 裝置
- 安全 裝置
- 控制 裝置
- 鋼索 通過部分
以捲揚機等 吊運物料 時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安裝前須核對並確認 設計資料 :red_flag: 及 強度計算書 :red_flag:。
- 吊掛之重量 不得超過該設備所能 承受之最大負荷 :warning:,且應加以 標示。
- 吊鉤 及 吊具 應具有 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 :warning: 之裝置。
- 應設有 防止過捲裝置 :warning:,設置有困難者,得以 標示 :red_flag: 代替之。
- 應避免 鄰近電力線 :warning: 作業。
- 電源開關箱 之設置,應有 防護 :star: 裝置。
拆除作業
構造物
拆除
拆除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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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進行中,隨時 注意控制:!:拆除構造物之 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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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區內 禁止 :no_entry: 無關人員進入,並 明顯揭示。
- 遇強風、大雨等 惡劣氣候,
致構造物有崩塌 :warning: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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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 前
- 對 不穩定 :warning: 部分,應予以支撐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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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作業中須 保留 :star: 之
電線管、可燃性氣體管、
蒸氣管、水管 等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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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堆放及儲存 :star:
以建材分類
管料 :star: 之儲存
- 儲存於 堅固而平坦 之臺架上,
並預防 尾端突出、伸展 或 滾落 :w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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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規格大小 及 長度 分別排列,以利 取用。
- 分層 疊放,每層中置一 隔板
以 均勻壓力 及 防止管料滑出 :warning:
-
袋裝材料 :star: 之儲存
- 堆放高度不得超過 十層。
- 至少 每二層 交錯一次方向。
- 五層以上 部分應向內退縮,以維持穩定。
- 交錯方向 易引起材料 變質 者,
得以 不影響穩定 之方式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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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瓦、木塊 :star:
或相同及類似材料
之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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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高度不得超過 1.8公尺,
- 儲存位置 鄰近開口部分時
應距離該開口部分 2公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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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等 :star: 之堆積
- 不得妨礙 勞工出入 :forbidden:
並避免於 電線下方 或 接近電線 之處 :!:
- 堆積場於 勞工進退路 處,不得有任何 懸垂物 :forbidden:。
- 砂、石清倉時,應使勞工 佩掛安全帶 並設置 監視人員。
- 堆積場所經常 灑水 或予以 覆蓋,以避免 塵土飛揚 :w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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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材 :star:之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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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防 傾斜、滾落 :warning:,必要時應用 纜索 等加以 適當捆紮。
- 各堆鋼材之間應有 適當之距離。
- 採用起重機 吊運鋼材 時,應將 鋼材重量 :red_flag: 等顯明 標示,
以便易於處理及控制其 起重負荷量,
並避免在電力線下 :warning: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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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用各類物料之
儲存、堆積及排列
- 倉庫內 應設必要之
警告標示、護圍及防火設備 :warning:
- 不得儲存於 :no_entry:
距 庫門或升降機 2公尺範圍內
或足以 妨礙交通 之地點
-
物料堆放 :
應依下列規定 :red_flag:
- 不得減少 自動灑水器 及
火警警報器 有效功用。
- 不得妨礙 消防器具 之 緊急 使用。 :no_entry:
- 不得影響 照明。
- 不得妨礙 機械設備 之操作。
- 不得阻礙 交通或出入口。 :no_entry:
- 不得超過堆放地 最大安全負荷。
- 不倚靠 牆壁或結構支柱 堆放為原則,
並不得超過其 安全負荷。 :no_en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