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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現象學 (胡塞爾現象學 ((三)本質、現象與意識 (認知過程 (人在「意識之流」中,掌握事物「本質」的歷程), 「現象」 (人事物本質的顯現)…
10 現象學
胡塞爾現象學
主張
「先驗現象學」
回到「前科學」(pre-scientific)狀態
「生活世界」「返回事物本身」
探究者與被探究者之間「互為主體性」
不確定者,「懸置」、「放入括弧」或「存而不論」
(一)生活世界
未經化約處理
以生活經驗描述
相對於「自然科學世界」
科學化、抽象化、數量化、理論化、主題化
(二)互為主體性
破除主客二元觀點
進入對方的生活世界
(三)本質、現象與意識
認知過程
人在「意識之流」中,掌握事物「本質」的歷程
「現象」
人事物本質的顯現
「本質」
人事物構成的條件或規範
「意識流」
意識到現象
(四)現象學的方法論
1.還原與直覺
還原事物自身
以直覺認識本質
2.存而不論
無法掌握的人事物
「懸置」
「存而不論」
「放入括弧」
過濾機制
絕無可疑的資料
需積極去除括弧、解決懸置
3.如實多面的描述通性
如實描述
不任意增刪
不用抽象論證
多個面向
通性
「最簡單的原則」
排除個別獨特現象
對教育的啟發
(一)尊重彼此的主體性
「互為主體性」
受教者對於施教者
(二)深入對方的生活世界
參與受教者的生活世界
正確的認識
(三)追求客觀理解本質
避免先入為主的成見
避免武斷。謹慎懷疑
不應任加增刪
(四)採取質性研究方法
參與觀察、深度訪談、田野調查
同時重視質性量性
背景
工具理性抬頭
只求掌握普遍性規律
忘卻人類自主創造的力量
另稱
「意識哲學」
「本質哲學」
時間
十九世紀後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