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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文化學派與教育 (教育主張 ((一)教育目的 (「客觀精神」 (「文化財」 (3.「文化創新」客觀主觀互動, 2.「文化傳承」)), 1…
08 文化學派與教育
教育主張
(一)教育目的
「客觀精神」
「文化財」
3.「文化創新」客觀主觀互動
2.「文化傳承」
1.「主觀精神」
個人人格的發展
(二)教育內容
文化財
適當的組織編排
(三)教育方法
「適性教學」
因材施教
分別追求不同理想價值
「教育愛」
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
教師「社會型」「愛」
精神的施予之愛
「教師愛教學,學生愛學習」
「教師愛學生,學生愛教師」
背景
看重文化的傳承與創新
德國的文化主義
代表人物
斯普朗格
(二)價值類型論
六種「人格類型」「理想價值」
藝術型,追求「美」
社會型,追求「愛」
經濟型,追求「利」
政治型,追求「權」
理論型,追求「真」
宗教型,追求「聖」
聚合性的存在
(三)文化與精神
重視社會文化相關的議題
充分發展
「主觀精神」:「個人人格」的發展
「客觀精神」:表現出「文化財」
(一)精神科學
「描述心理學」or「了解心理學」
直觀體驗、主觀描述、完形體驗、整體頓悟
四項步驟
「理想化」
用文字表述其定義或特徵
「全體化」
各類型與全體型式整合、了解關係
「孤立化」
歸類人格特質、價值
「個性化」
描述歷史發展、背景,強調個性的創造
師承迪爾泰
融合李克德「價值哲學」、胡塞爾「現象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