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第九章 課程評鑑 (方法 (四、「內在標準評鑑」與「外在標準評鑑」, 五、「過程評鑑」與「結果評鑑」, 三、「內部人員評鑑」與「外部人員評鑑」,…
第九章 課程評鑑
方法
四、「內在標準評鑑」與「外在標準評鑑」
五、「過程評鑑」與「結果評鑑」
三、「內部人員評鑑」與「外部人員評鑑」
六、「量性評鑑」與「質性評鑑」
二、「依據目標的評鑑」與「不受目標約束的評鑑」
七、「比較評鑑」與「非比較評鑑」
一、「形成性評鑑」與「總結性評鑑」
八、「科學化方法」與「藝術性方法」
範圍
三、依據課程層次區分
Goodlad五層次
四、依據課程發展設計步驟區分
要針對哪一個或哪些步驟
二、依據課程決定權責區分
哪些層級的課程
五、課程要素的評鑑
背景
特性與需求
理念
是否合乎當代教育思潮
資源
供應是否充足
人員與組織
針對課程相關的人員
程序
針對課程發展相關模式
一、依據課程定義區分
實體產品
抽象的理念或架構
模式
一、目標獲得模式
目標最終是否能夠達成
二、背景輸入過程成果的評鑑模式(CIPP)
input「輸入評鑑」
計畫面
資源是否足夠、運用方式
process「過程評鑑」
行動面
進程符合計畫
context「背景評鑑」
目標面
訂定是否得宜
product 「成果評鑑」
結果面
測驗、觀察、分析
三、認可模式
「教科書審查」
1.先自我評定
2.送交認可機構
3.評鑑與建議
其他模式
(一)差距模式
設計、裝設、過程、產出、比較等五個階段
「標準」
預期結果、先在
因素、過程
「表現」
分析標準、表現之間差距
普羅佛斯(M. M. Provus)
(二)外貌模式
史鐵克(R. Stake)
1.蒐集先在因素、交流因素(或過程因素)、結果因素
2.描述矩陣,比較「意圖」與「觀察」符合性
3.檢視「意圖」的「邏輯關聯性」
「觀察」的「實證關聯性」
(三)司法模式
「對辯式模式」
歐文斯與伍爾夫(T. R. Owens & R. L. Wolf)
正反方
意義、目的與作用
意義
1930 起,泰勒視為「目標達成與否的判別」
1960 年代,「對於課程優劣良窳或適用與否的一種價值判斷」
1930 之前,等同「測驗」
目的
Stufflebeam(1983)
不是為了證明,而是為了改進
1.指出課程的內外在價值
內在
指出設計優點特色
外在
實施後效益、功能
2.診斷課程的問題缺點
協助更正
作用
1.做成課程相關的決定
採用、沿用、修正或終止
選擇採用
2.促進課程的修正或改進
修訂、改革或創新
3.提升課程專業
行動研究的效果。
自我檢討批判
建立教信心
實施
一、擬訂評鑑計畫
(二)評鑑階段
2.依據規準分析資料,解釋結果,給予評價;
3.撰寫與提出評鑑報告。
1.蒐集相關資料;
(三)評鑑應用與檢討階段
2.追蹤後續改善情形;
3.進行後設評鑑,修正課程評鑑之設計。
1.與課程相關人員討論評鑑報告,並提供改善建議;
(一)準備階段
3.選擇適切的評鑑模式或方法
4.建立評鑑規準以及發展評鑑工具
5.確立資料蒐集之步驟、對象、範圍與方法;
6.訂定課程評鑑的程序或時間表
2.確定課程評鑑之對象、範圍以及評鑑之目的
7.編列課程評鑑所需之經費與提供資源
1.邀集人員並編組評鑑團隊,
8.必要時,進行詴評。
二、建立評鑑規準
建立的步驟
Worthen & Sanders
1.擴散階段
2.聚斂階段
3.保持適度的彈性
內容
(1)符合學校、社區和學生的特殊需求
(2)參與課程發展的人員是否涵蓋所有受課程影響的利害相關者
(3)對課程的觀念是否強調互動的動態課程觀
(4)是否能接受學生的個別差異與主動建構學習的能力
(5)是否能凸顯教師是課程的研究者和發展者等
2.後設評鑑的規凖
「教育評鑑標準聯合委員會」
「可行性標準」
考慮政治面,符合成本效益
「適切性標準」
合法的和合倫理的
「效用性標準」
提供有用的資訊
「精確性標準」
邏輯關聯性的清楚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