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構成要件該當性-主觀構成要件 故意論:構成要件錯誤 (因果流程錯誤 (定義 (事件實際發生的情節,與行為人對於事件的想像發生不一致), 舉例…
構成要件該當性-主觀構成要件
故意論:構成要件錯誤
構成要件錯誤論
概念
錯誤
主觀認知與客觀事實發生不一致
構成要件錯誤
認知的事實與構成要件描述的事實不符
會影響故意的成立與否,不法層次
比較:
禁止錯誤
對於法律的認識發生錯誤
與事實之認知無關,所以不會影響故意之成立
罪責層次的不法意識
客體錯誤
定義
行為人對於攻擊對象的同一性發生認知錯誤
類別
等價客體錯誤
甲誤認丙為乙,進而殺死丙
不等價客體錯誤
甲誤認乙為熊,進而殺死乙
打擊錯誤
定義
攻擊方法技術上發生錯誤、而使被攻擊的對象與行為人所欲攻擊的對象發生不一致
類別
不等價打擊錯誤
因用力過猛而打歪,
想打狗卻誤打乙。
等價打擊錯誤
因使用的廉價手槍有瑕疵而使子彈射偏,
想殺乙卻誤殺丙。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的區分?
行為人是否成功攻擊其意識所特定化之對象
邊際案例
通說
等價客體錯誤
故意既遂
不等價客體錯誤、不等價/等價打擊錯誤
故意未遂+過失既遂
非特定化理論
只要主觀與客觀皆具備即有完整不法
因果流程錯誤
定義
事件實際發生的情節,與行為人對於事件的想像發生不一致
舉例
甲在推乙下橋的時候,甲想像的是乙因為墜入河水中而被溺斃,但事實上乙卻是撞擊橋墩而死亡
通說
因果流程
偏離的重大性
:經驗範圍內?
主觀構成要件(非故意論)
主觀歸責理論
理論基礎
客觀世界發生的事件(行止與外在變動)是否可歸屬於行為人意志而視為
行為人意志的產物
評價標準/對象的對應
構成要件/行為,應有相同構造
客觀犯罪事實是主觀犯罪事實的產物
理論標準
基本公式
結果若為行為人「
主觀認知的事實
」所支撐的
法不容許風險實現
,則該結果可歸責於行為人
主觀歸責與故意
故意
是主觀歸責基礎認知的範圍內所產生的
風險意識
,且此風險意識必須涵蓋於基礎認知支撐的
非容許風險多重因果歷程
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