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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代的語文教育 (日本統治時期 (初等教育政策 (日語傳習所 (課程 (第二號表, 第三號表, 第一號表), 修業年限: 六年, 辦學目的…
台灣近代的語文教育
日本統治時期
初等教育政策
以日語作為標準語言
日語傳習所
修業年限: 六年
課程
第二號表
第三號表
第一號表
辦學目的:輸入日本文化
日語教育為公學校的核心任務
1917禁止新漢文書房設立
1937皇民化語言政策
日本語文教學實施影響
反同化意識興起
1920年代知識份子抨擊語言政策
"思想騷亂時代"
知識份子倡導
台灣語文運動
漢文復興運動
台語羅馬運動
漢語文與台語的萎縮
"國(日)語常用家庭"
日語普及化
初等教育機構
1895設立學務部
依澤修二:<台灣教育意見書>
清光緒22"國語傳習所"
書房
書房義塾規程
<大日本史略>、<教育勒語述義>
公學校: 第二號課程表
小學校、教育所: 第一號課程表
近現代中學國文課程演進
特點
"勞心"與"勞力"相分離
安排形式上單科獨進
重人文教育
沒有建起互相銜接的課程制度
還沒有完全科學的分科
清末到近代初級中學國文課程演進
民國成立時期
名稱變化: 國文科
教學目標: <中學校令施行規則>
綱要名稱: <中學校課程標準>
教學內容: <中學校課程標準>
民國12年新學制頒布時期
名稱變化: 國語科
教學目標: <初級中學國語課程綱要>
綱要名稱: <新學制課程標準綱要>
教學內容: 讀書、作文、習字(楷書、行書)
日治時期
綱要名稱:<台灣教育意見書>
名稱變化: 國語(日語)
教學目標: 殖民地政策、教授台人日語、養成日本精神
教學內容: 台人須遵守重要制度、日常實用知識技能為主、日本禮儀、日語、教育勒語
民國21年國民政府時期
名稱變化: 國文科
教學目標: <初級中學國文課程綱要標準>
綱要名稱:<中學課程標準>
教學內容: <中學課程標準>
清末時期
名稱變化:文科+實科
教學目標
明章旨、釋文義、平正明顯、詳略深淺視學生而定
為文次第:文義、文法、作文
綱要名稱: <奏定中學堂章程>
教學內容
第一二年: 讀文、作文、楷書、行書
第三四年: 同前學年、兼習小篆
第五年: 讀文、作文、講中國歷代文章名家大略
民國83年以後
名稱: 國文科
教學目標:83年<修正國民中學課程標準>、九年一貫十項國民基本能力
綱要名稱: <修正國民中學課程標準>、<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
教學內容: 範文教學、作文教學、語言訓練、課外閱讀、書法教學、九年一貫七項學習領域:國語、英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母語
語文教育列為獨立學科,始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由民間學校首先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