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聲波的產生與傳播
1.聲波的產生
定義:物體一定要震動,物體振動時會產生聲音;當物體停止震動時,聲音就會消失
ex:鼓面震動---鼓聲
吉他弦震動---吉他聲
聲帶振動---人說話時的聲音
2.聲音的傳播
定義:需依靠介質,產生縱波(疏密波)將能量傳遞出去,傳播的介質通常是空氣
(1.)小槌輕敲鈴鐺,可聽到鈴聲
(2.)漸漸抽去空氣,鈴聲由大變小
(3.)抽出空氣的過程中,鈴聲的振動頻率不變
(4.)抽成真空,小槌仍敲鈴,可無法聽到鈴聲
(5.)逐漸放入空氣,鈴聲由小變大
波以爾的實驗證明,聲音傳播需要介質,真空無法傳遞聲音
3.聲波如何在空氣中傳播
音叉為例
向外震動的音叉,使相鄰的空氣形成密部
音叉往內震動至原先的位置,這時,空氣密部繼續往外傳送
當音叉往內收縮時,原先外側密布空氣以傳得更遠,緊鄰音叉外側的空氣,因往外擴張而變的稀薄,形成疏部
音叉來回震動數次,在周遭區隔出縱密相間的縱波傳入耳中
一般而言,固態物質的排列較緊密,傳聲度較快,液態物次之,氣態物質傳播最慢,真空中沒有傳聲介質,無法傳遞聲音
聲音在空氣中傳播速度的快慢,受溫度,濕度,風速等因素的影響
在空氣中的聲速(溫度越高,傳播越快)
v(聲速)=331+0.6(乘上)T (公尺/秒)
T,當時的攝氏溫度
在乾燥無風,氣溫15度C時,聲音在空氣中的傳播速度為340公尺/秒
溫度不同時,介質傳播聲音的速度會變
在高溫,順風及濕度高的情況下,聲速快
無論是誰說話,因為傳遞的介質相同,因此聲速也相同
以上皆是改變波速,不影響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