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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27康睿騰高雄地方法院 (法官 (待遇 (每月實際領的薪水是五萬元出頭,而服務五年的法官,待遇為六萬元(扣掉稅捐等實際所領)…
1071127康睿騰高雄地方法院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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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的推事,日常工作,最為人所熟知的是「開庭審理案件」,開庭時間,一般言一星期二,三次,每次是一個上午或一個下午,但開庭前的準備工作與善後工作非常重要,所謂準備工作,是開庭前先把要審理的案件詳細研究,這樣開庭時,才能把握案情,順利審案,當案件審理到可終結時,就可結案,這也就是開庭以後須要善後的事了 ─ 寫判決書。除了閱卷、開庭、寫判決書外,法官還須處理一些「雜件」,也就是裁定一些當事人聲請事項,例如,當事人聲請拍賣抵押物,聲請認可收養子女,在刑事案件,例如當事人聲請交保。處理這類案件,通常都不須要傳訊當事人即可憑書面資料,依法判斷而寫裁定書。另外,法院內部也有行政公文,或對外發通知書,傳票給當事人、證人等,這些不須由法官來書寫(另有書記官、錄事負責書寫) ,但須由法官批示蓋章,當然,偶而會有記者,當事人面接到辦公室找法官,或挖新聞題材,或爭論案情推事有時因案情須要,亦有可能出差到現場去,例如,當事人請求返還房屋、土地,須到現場指示地政人員測量面積範圍,看車禍現場等等。
法警
工作內容
1.法院法警: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協助民事強制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夜間值班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2.檢察署法警:關於訴訟文書之送達、人犯之押提及具保、責付手續之辦理;值庭、拘提、搜索、扣押、調查及通緝犯之查緝;關於值勤、警衛及安全之防護及其他有關法警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等。
待遇
考取四等法警後受訓期間薪資約四萬元,訓練期滿後分發地檢署、法院薪水因各項補助金額(含各項加給、危險津貼、值勤費、出差費、獎金等)稍有不同,薪資自然也不一樣,薪水大約在42,000~45,000元左右。 (二)錄取通知函預計榜示後3 天內寄發。 (一)專業訓練: 1、司法院暨所屬法院錄取人員之專業訓練,由法官學院辦理。
檢察官
工作內容
檢察官之職務,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有:1實施偵查:實施偵查,謂從事搜索證據,調查犯人之積極行為。而偵查之開始,有時由於檢察官之主動,如因報載,風聞或目擊,有由於被動,如被害人之告訴或一般人之告發檢舉,犯人之自首。而檢察官為便於偵查,復可依檢警聯繫辦法,協調指揮警察人員調察犯罪,並由檢察官依偵查結果,決定對本案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提起公訴:檢察官依偵查所得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應即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對之論罪科刑。實行公訴:檢察官提起公訴後,以代表國家為原告之身份,與被告在法院實行訴訟之行為。如於審判期日到庭陳述起訴要旨及就事實及法律之辯論。
待遇
司法官薪資待遇 司法官錄取者職前訓練期間,比照委任第5職等本俸5級支給,月薪約43,350元。 訓練期滿及格分發擔任候補法官或候補檢察官,月薪約99,000元。
律師
工作內容
眾所周知,律師主要的工作就是到法院開庭,替當事人打官司。但在承接一個案件以前,他還必須約見當事人商談案情,或去法院閱卷瞭解進行程度,甚至去看守所接見在押的當事人等等。此後,開庭、撰狀、搜集證據、研究法律資料也是不可或缺的工作。
除了訴訟外,律師也有屬於非訴訟性質的工作要做。例如受聘為法律顧問,就必須經常為客戶提供法律意見供其諮詢,代為擬定(或審核)各項契約書類,有時也參加開會談判、協商,為當事人作最有利的法律判斷與服務。
待遇
論件計酬的律師酬金每件可收二萬五千元至十萬元不等。以時間計酬約在每小時三千元至七千元之譜。有些律師則受大型事務所聘僱,領薪水。剛出道律師目前行情約每月薪水五.六萬元左右,若稍有年資,則又視個人能力等各種因素影響而增加待遇,每月領八萬,十萬均所在多有。
法院書記官
工作內容
在所有公務員中,法院書記官是較為特別的一群,依法院組織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書記官掌理紀錄、編案、文牘、統計及其他事務,包括承推事之命,推動整個司法庶務;案件偵查之終結、審判速率之順暢否、刑事確定判決之執行、民事確定判決或強制執行法第四條各款執行名義之強制執行等等。
待遇
三等 27,435元 23,155~70,330元(依組別不同)
四等 18,445元 17,830~19,385元(依組別不同)
錄事
工作內容
1.法院錄事: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2.檢察署錄事:辦理文件之繕寫及檢察長指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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