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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26金政毅、施瀚清高雄地方法院 (法官 (工作內容 (地方法院的推事,日常工作,最為人所熟知的是「開庭審理案件」,開庭時間,一般言一星期二…
1071126金政毅、施瀚清高雄地方法院
法官
工作內容
地方法院的推事,日常工作,最為人所熟知的是「開庭審理案件」,開庭時間,一般言一星期二,三次,每次是一個上午或一個下午,但開庭前的準備工作與善後工作非常重要,所謂準備工作,是開庭前先把要審理的案件詳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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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
工作內容
實施偵查:實施偵查,謂從事搜索證據,調查犯人之積極行為。而偵查之開始,有時由於檢察官之主動,如因報載,風聞或目擊,有由於被動,如被害人之告訴或一般人之告發檢舉,犯人之自首。而檢察官為便於偵查,復可依檢警聯繫辦法,協調指揮警察人員調察犯罪,並由檢察官依偵查結果,決定對本案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
待遇
月薪約43,350元。 訓練期滿及格分發擔任候補法官或候補檢察官,月薪約9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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