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正犯 +(廣義)共犯 (成立要件 (「共犯行為」與「正犯的犯罪」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物理上的因果關係, 心理上的因果關係), 共犯行為 (不作為…
正犯 +(廣義)共犯
成立要件
「共犯行為」與「正犯的犯罪」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物理上的因果關係
心理上的因果關係
故意
共犯行為
作為
不作為
困境
不作為的多數正犯 vs. 不作為的共犯
類型
§29
教唆犯
成立的時間點
在犯罪行為之前
§30
幫助犯
成立的時間點
事中幫助
相續幫助
事前幫助
§28
共同正犯
成立的時間點
實行共同正犯
相續共同正犯
參與預備階段的共同正犯
共謀共同正犯
區分
共同正犯 vs. 幫助犯
共同正犯 vs. 教唆犯
教唆犯 vs. 幫助犯
法理基礎
互相承擔彼此的犯罪責任
共犯從屬性理論
限制從屬形式
共犯的成立,以正犯的行為(主行為)存在為必要,而且該行為必須已經達到「著手」階段與具備「違法性」,至於「有責性」的判斷,則個別認定之
行為共同理論
一部著手,全部責任
共同正犯
例外
共犯是屬於刑法上擴張處罰的事由,必須有特別規定或限定才能處罰
不可討論共犯的情形
共犯本身的法理基礎
過失犯
罪責加重或減輕之罪
刑事政策
預備犯
對向犯
加重與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