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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教育 (教育制度 (第二階層:中等教育 (初中(4年) (沒有學年考試,只記平時成績), 高中(3年)), 高等教育 (長期教育:大學系統…
法國教育
教育制度
第二階層:中等教育
初中(4年)
沒有學年考試,只記平時成績
高中(3年)
高等教育
短期教育:技術學院(2年)
長期教育:大學系統
通過高中畢業會考即可申請,無入學考試
第一階層:初等教育
學前教育
2-5歲、免學費、不強迫
小學教育(5年)
免學費、注重個別化
教育現狀
特點
集權、統一與分自治相結合,以前者為主,但教學中有諸多靈活餘地,為學生提供更多機會和方便
中世紀以重文輕理的傾向根深蒂固,至今仍有一定影響
普及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單軌,高中分科很細,高等教育分成三個階段
大學校以其特有的模式培養進階行政和技術官員
師範教育和技術教育近年來取得長足進步。
行政制度
設置國民教育部、高總督學局
26個學區
中央集權為主
歷史變革
拿破崙時期中央集權教育制度的建立
開辦學校的權力收歸國家所有
建立國家教育管理機構
中央集權的教育體制影響許多國家
法蘭西教育的重要特色
巴黎大學
歐洲最古老大學之一
推進歐洲教育事業
教育行政特色
法國是單一制國家,總統職權頗大
主管機關為國家教育部與高等教育研究部
中央教育主導權大,但教育經費負擔比率高
教育行政系統一條鞭
地方教育與權責畫分
實施分權後,出現地方教育之二元主導
教育政策諮詢制度相當健全
教育改革
課程大綱改革
教師工作改革
優先教育區改革、國中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