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法國教育1 (教育行政 (26個學區 (由學區長領導 (總統任命, 主要負責中等教育), 地區普通教育督學, 地區技術教育督學,…
法國教育1
教育行政
中央集權
透過立法確定
統一原則
關於地方和學校
一定的自主權和靈活性
學校(教學方面)
地方(行政方面)
教育部
高總督學局
設立咨詢機構
26個學區
由學區長領導
總統任命
主要負責中等教育
地區普通教育督學
地區技術教育督學
地區訊息與方向指導教育督學
地區行政督學
國民教育部
省
大學區下行政單位
負責組織
省行政首長
省教育諮詢理事會
省代表議會
大學區督學暨省教育服務總長
教育制度
第二階層
初級中學
四年
依次為六、五、四、三年級
國小畢業可就近入學
前兩年為觀察階段
觀察能力和愛好
為以後的方向指導作準備
教學
全國統一
重要原則
啟發
個別化
沒有學期和學年考試
但記平時成績
1989年開始
逐漸在國小高年級普及外語教學
高級中學
第一年為二年級
義務教育的最後一年
開設了多種必選課和自選課
招生
允許跨區入學
按國中畢業的方向指導
高中的後兩年
實行分科教學
高等教育
短期教育
大學技術學院
進階技術員班
二年
與大學第一階段為同一層次
穩定發展中
長期教育
大學
高等教育的主體
70%左右的高中畢業生
本土共約80所大學
醫藥專業
教育部和衛生部根據市場預測結果招生
透過一年級升二年級時的競試初等限額招生
其他專業
持有高中畢業會考文憑或同等學力證明入學
無須入學考試
不收學費
年僅須繳納相當低的註冊費
1870普法戰爭後,體會高等教育過度中央集權
自主開放
自治
民主
三個階段
第二階段
國內的本科
三、四年級
專門化階段
兩年
第一年
學士學位
第二年
本科畢業
1 more item...
共14個領域200多個專業
第三階段
五年級及其以上
碩士和博士階段
深造和從事科學研究階段
第一階段
一、二年級
國內的專科
基礎課
不分專業
分12種主修方向
大學普通學習文憑
《高等教育法》
1968年頒佈
建立與傳播知識、發展科學研究和培養人
主要由三類機構實施
第一階層
學前教育
非強制性
免費
2-5歲
不限制人數
有統一大綱
只規定一般原則
禁止國小的教學內容
小學基礎教育
義務教育
五年
免收學費、雜費和書費
課程
教育部統一製定
法語、數學、科學與技術、歷史、地理、公民教育、藝術、體育
教材
根據全國統一的大綱編寫
經政府許可、有編寫教材道統的出版社出版
教師可選擇其中一種
注意個別化
尊重每個兒童
加強學校與家庭的聯繫及合作
不準留家庭作業
沒有學期和學年考試
盡量不留級
教育改革
教師工作
工時
目鰾
加入教師小組工作與親師交流的工作內容
現實
很難針對工作與工時進行協商
優先教育區改革、國中改革
原因
學生間學業落差大
針對優先教育區做出的選擇也會影響新的國中模式
課程大綱
目的
義務教育階段後擁有在現代社會獨立處世能力
設立課程計畫高等諮議會
定義何謂網路時代的學校知識
改以「階段」,而非年級規劃課程內容
教育部讓教師每週有半天時間針對此問題進行討論
特點
教育行政
中央教育主導權大
主管機關為國家教育部與高等教育研究部
教育經費負擔比率高
統一
地方教育與權責劃分
實施分權後,出現地方教育之二元主導
教育政策諮詢制度健全
教育制度
統一與自治相結合
受中世紀重文輕理的影響
義務教育為單軌
高中分科很細
高等教育分成三個階段
市鎮教育行政體系
去中央化與分權化政策推動
負責官員或組織
視導區督學
市鎮代表議會
市鎮長
地方教育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