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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權 (制度設計 (罷免方式 (先 (提案與連署), 後 (投票與計票)), 法源 (憲法, 公職人員選選舉罷免法), 對象 (公民直選之民意代表…
罷免權
制度設計
罷免方式
先
提案與連署
後
投票與計票
法源
憲法
公職人員選選舉罷免法
對象
公民直選之民意代表
公民直選之政府首長
目的
監督公職人員
後續發展
學者意見
邱俊榮
提案、連署及投票通過,門檻都過高
應修法,降低門檻,還權於民
葛永光
不宜修法
理由
門檻過低,恐濫用
勞民傷財
替代方式
以選票淘汰
選罷法
2016年修正門檻
門檻
提案
總選舉人總數2%→1%
連署
總投票人總數13%→10%
通過
投票率1/2、同意票過半→同意票大於總選舉人1/4
引發連署門檻討論
案例
案例二
2014年
太陽花學運引發
立委蔡正元
連署通過,但投票率未過半
其他立委
連署未達門檻
罷免不成功
案例一
1994年
反核團體發動罷免擁核立委
洪秀柱、韓國瑜等五人
罷免成功
首例
1979年
高雄縣內門鄉
鄉民代表游陳秋香遭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