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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28陳品臻高雄地方法院 (檢察官 (工作內容 (實施偵查、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 提起公訴, 實行公訴, 協助自訴,…
1071128陳品臻高雄地方法院
檢察官
工作內容
實施偵查、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
提起公訴
實行公訴
協助自訴
擔當自訴、指揮刑事裁判的執行、
待遇
最高可領到近18萬月退俸
法官
工作內容
地方法院的推事
開庭審理案件
寫判決書
處理雜件
待遇
薪水五萬元出頭
服務五年的法官,待遇為六萬元
服務十年的法官,待遇則約為七萬餘元
書記官
工作內容
執行職務之保障
工作權之保障
保障薪津、保險、退休、撫卹
待遇
工作輕鬆
法院書記官的薪 資表另外計算
書記官多出二千二百多元的記錄加給
律師
工作內容
看守所接見在押的當事人
開庭、撰狀、搜集證據、研究法律資料
訴訟
開會談判、協商
替當事人打官司
法律判斷與服務
待遇
酬金每件可收二萬五千元至十萬元
每月薪水五.六萬元
時間計酬約在每小時三千元至七千元
錄事
工作內容
法院書記官的左右手
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待遇
約32,000元
法警
工作內容
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協助民事強制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夜間值班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法院的守護者
待遇
薪資 約48,000-5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