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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正犯 ((二)再審查利用人的犯罪 (1.故意既遂犯 (客觀TB (重點在利用行為的審查 (強制支配:客觀上利用人乃是「對被利用人施加強制力,並達…
間接正犯
(二)再審查利用人的犯罪
1.故意既遂犯
客觀TB
重點在利用行為的審查
強制支配:客觀上利用人乃是「對被利用人施加強制力,並達到使其無期待可能性而阻卻罪責之程度」,該當強制支配類型的利用行為
錯誤支配:客觀上利用人利用「對真實資訊的優越掌握」而支配被利用人遂行TB,該當錯誤支配類型的利用行為
組織支配:客觀上利用人利用「成員可替換的犯罪組織」支配被利用人遂行TB,該當組織支配類型的利用行為
TB結果歸責:不可想像不存在地導致結果,實現規範目的預設之結果
違法性與罪責
主觀TB:明知前述事實且有意為之,具有支配意思
2.未遂犯:以「利用行為完成的當下」作為間接正犯的著手
常見搭配
1.強制支配+強制避難
(1)被利用人
TB該當
違法性:看似具備阻卻違法事由,惟本案乃強制避難,通說與實務俱認不能主張緊急避難,否則毋寧剝奪被害人主張正當防衛之機會,本文從之
罪責:被利用人乃受強制力所致,無期待可能性,寬恕罪責而步伐
(2)利用人:已如上述
2.三角詐欺+竊盜罪間接正犯
(2)不成立詐欺再論竊盜罪間接正犯
(1)先審查詐欺罪:聚焦在第三人財產處分可否看作被害人財產處分
權限說:第三人有為被害人處分的法律上權限 :check:
規範貼近說(通):第三人只要基於為被害人的立場處理事務 :check:
事實貼近說:第三人與被害人有事實上的密切關係 :check:
(一) 先審查被利用人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