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董事收入 (程序:報酬與酬勞 (薪資報酬委員會證交法§14-6決議 (屬於建議性質), 經董特決否決或修正,並公告申報,董事會最終決議報酬(薪籌委員…
董事收入
程序:報酬與酬勞
薪資報酬委員會證交法§14-6決議
屬於建議性質
經董特決否決或修正,並公告申報,董事會最終決議報酬(薪籌委員會辦法§7)
EX:本案中A公司已章定董事之酬勞上限,從而董事會之酬勞,應先經薪酬會之決議,嗣後建議送交董事會決定,董事會決定董事長之酬勞
報酬
公司法196:薪資獎金退休金
章定:
不可概括授權
可章定依
同業通常水準
授權股東會
股東會:
不可概括授權
可決議一定金額由董事會決定如何發放
在任期中(3年中)減少?
沒有調整職務內容
不可以降低
已經屬於委任契約內容屬於既得權
有整職務內容
否定說:縱使有變動,仍然不可以
違反:199隨時解任
無正當理由可以
低度任期保障+寬鬆賠償請求
理由:會跟§199請求報酬重疊
199求償範圍?
§199損害賠償是否包含酬勞?
林:X,難以判斷個別董事貢獻
劉:O,期待權
不包含業務執行費用(因為實報實銷)
包含報酬(因為是勞務給付對價)
例外:連動機制(事前)或是情勢變更
肯定說:報酬正比關係,若維持原本,不公平
酬勞
盈餘一部為標準計算後發放
章定:O,採上限者,由董特決發放 EX:「定額」或「比率」
股東會:X,不能用股特決,一定要章定
業務執行費用(法無明文)
喪費車馬費住宿費
公202董普決
薪籌委員會
批評:
董事兼充
無最終決定權,僅為建議性質,決定權仍在懂會
長期獨立董事會失去獨立性
審計委員會
審議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