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保全--假處分 (537-1自助行為 (I 依民法151 (當 (押收財產 (債務人的), 拘束自由), 處置 (法院為 (假扣押, 假處分),…
保全--假處分
537-1自助行為
聲請
假扣押(處分)
537-2 I 應調查
法院調查裁定
不合151/其他不准
裁定駁回
537-3III發還財產
537-3III回復自由
537-2II 言詞陳述
因拘束自由聲請
要言詞陳述
債權(務)人
才得准許裁定
537-3I 應送交法院
原則
裁定(開始)前
被拘束債務人
II不得>24小時
押收財產
例外
正當理由不能送
I 依民法151
當
拘束自由
押收財產
債務人的
處置
應即時聲請
法院為
假扣押
假處分
II 專屬管轄
行為地地院
押收財產
拘束自由
釋明
準用假扣押
535方法
I 法院裁定酌定
II得選任管理人
II 債務人為一定行為
命令
禁止
抗告
聲請之裁定
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