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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裁判 (裁判 :star: (502不合法 (但書 (可補正者, 應定期間命補正), 原則 (應裁定駁回)), 502無理由 (原則…
再審裁判
程序準用
管轄院哪一審
應踐行該審程序
裁判 :star:
502不合法
原則
應裁定駁回
但書
可補正者
應定期間命補正
502無理由
原則
應言辯判斷
有無理由
實務
判決駁回
得不經言辯
504有理由+本案無理由
認原判正當
應判決駁回
廢/變原判
對再審原告保障
原告得用再審
請他造返還
給付/損賠
免另行起訴
506對第三人之效
善意取得權力
對第三人
不影響
對原判溯及既往失效
ONLY提再審
原判效力無阻斷
再審廢原判
原判失效
507準再審
又稱
聲請再審
要件
確定裁定
有再審理由
496I 497
得聲請再審
得準用
再審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