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

永續發展

能源的永續性

節用資源

合理開發

地球資源

非再生資源:無法永續使用,且有朝一日會耗盡

再生資源:可長期使用不必擔心的資源,或等一段時間就會再生長補充的資源

非再生資源:延長資源年限、加強資源回收和循環利用是必要的

再生資源:雖可循環,但使用不當會使資源再生力下降

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必須維持在生長再生的速率要大於消耗的速率

非再生資源的開發

經濟層面的合理性

技術層面的可行性

台灣能源供需現狀

再生能源的利用:國內再生能源以風力發電、太陽光電及水力發電為主

能源:可提供能量的資源

人類使用的能源

18世紀:蒸汽機使用的煤

20世紀:石由、天然氣

工業革命前:人力、獸力、風力、水力和木柴燃燒的火

種類

來源

能否再次使用

目前世界各地使用的能源以化石能源為主,雖各國積極發展再生能源,但受資源及技術限制,近期無法取代化石能源

非再生能源

再生能源

初級能源

次級能源

需求量高,成長率約3.5%

台灣能源

能源提供:非再生資源98.11%

能源來源:進口約98%,自產約2%,以生質能為主戰1.3%,其他則為少量的水力能、天然氣、太陽能、風力能、原油等

能源使用:工業使用最高,住宅、服務及運輸能源逐年增加,推廣設置再生能源

風力發電:西部海岸及離島地區,東北季風盛行期間發電量占整年度70%

太陽能發電:除光電外,也廣泛被用於熱水系統方面

水力發電:利用河流或潮汐的水位變化,透過發電機組將水的動能轉為電力

生質能:將儲存在生物中的化學能轉化成燃料加以應用,不論何種化學能都幾乎來自太陽的直接或間接轉化,故可視為廣義的太陽能

地熱能:除北部大屯火山及宜蘭清水地熱區外,其他地熱區因變質作用造成岩層裂隙而影響產能較不具經濟利益,難以設置大型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