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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作業環境 (297-1.生物病原體危害預防措施 (1.危害暴露範圍確認, 2.相關機械 / 設備 / 器具檢點, 3.警告傳達標示, 4…
有害作業環境
297-1.生物病原體危害預防措施
1.危害暴露範圍確認
2.相關機械 / 設備 / 器具檢點
3.警告傳達標示
4.健康管理
5.設立感染預防標準
6.進行感染預防教育訓練
7.扎傷事故防治
8.個人防護具採購 /管理 / 配戴演練
9.緊急應變
10.感染事故追蹤調查分析記錄
11.感染預防之績效檢核
12.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
299.應設立警告標示牌之場所
禁止非相關人員進入
場所
物理危害
處理大量高熱物/濕熱場所
處理大量低溫物/顯著突冷場所
非游離輻射場所
強烈微波
射頻波
雷射
化學性危害
氧氣濃度未滿18趴
有害物超過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處置特殊有害物
生物性危害
生物病原體顯著汙染
300-1.聽力保護措施使用場合
場合
勞工八小時平均音壓超過85分貝
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五十
聽力保護措施
噪音監測與暴露評估
噪音危害控制
防護具選用配戴
聽力保護教育訓練
健康檢查與管理
成效評估與改善
執行記錄留存三年
2.訂定聽力保護計畫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滿一百
未滿一百
執行記錄文件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