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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審裁判 (上訴無理由 (449-1認為 (得處6萬↓罰鍰 (得抗告 (抗告中應停執行)), 上訴顯無理由, 延滯訴訟目的), 449II 判斷…
第二審裁判
上訴無理由
449I 應駁回判決
449-1認為
上訴顯無理由
延滯訴訟目的
得處6萬↓罰鍰
得抗告
抗告中應停執行
449II 判斷
原判依理由不當
其他理由正當
上訴有理由
廢棄/變更原判
種類
廢棄原判後
發回判決
情形
一審訴程有
重大瑕疵
但書
451I 維持審制度為必要
453發回得不經言辯
移送判決
452I但/ˋ452II 情形
一審違反
專屬管轄
說明
僅判斷管轄權
不涉實體法關判斷
453得不經言辯為之
自為判決
二審事實審
以此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