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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陳情服務案之處理 (陳情案件處理原則 (須以密件處理之案件 (1.陳情民眾不願身分曝光 2.內容經判斷確有保密之必要(涉及個人/第三者…
民眾陳情服務案之處理
陳情案件的
原因
任何與政府行政行為有關之各種事務,均可提出陳情
例:時政的建議、已確定之行政處分、人員操守之質疑、對考試結果不服
陳情案件
處理原則
主動與陳情人進行溝通
須以
密件
處理之案件
1.陳情民眾不願身分曝光
2.內容經判斷確有保密之必要(涉及個人/第三者 之隱私/權益)
妥為處理迭次陳情
加強陳情案件管理機制
落實對績優承辦人員的奬勵
建立
隱匿身分
檢舉案件處理機制
陳情案件處理
之作業流程
3.
處理逐級陳核
4.
處理模式
接受陳情
不予處理
:
1.無具體內容/未具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者
2.同一事由,經適當處理後仍一再陳情者
3.同時向多個機關陳情,經查非主管機關者
5.
回覆處理成果
各種案件處理不得超過30天
2.
分案至承辦單位
聯合中心/收發文中心作初判→分送至各主管機關→承辦人員
1.
案件受理
書面
:傳真/E-mail/投書
口頭
:面對面/電話
陳情
法規依據
《
憲法
》§16: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
行政程序法
》§168:
人民對於
行政興革之建議
、
行政法令之查詢
、
行政違失之舉發
或
行政上權益之維護
,得向主管機關陳情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