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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抗告之裁定 (得提異議 (抗告不合法:warning: (處置 (駁回), 原則 (不得再抗告), 但書 (得提異議 (II 向原法院, III…
不得抗告之裁定
得提異議
抗告不合法:warning:
處置
駁回
原則
不得再抗告
但書
得提異議
II 向原法院
III 準用484II,III
485 I準抗告 :star: :silhouettes:
受命/受託法官
的裁定
提異議得向
受訴法院
II 準用同種裁定抗告
不得上三審
二審之
#
三審法院
訴訟繫屬三審
484財產權 :star:
不得上訴三審事件
原則
二審裁定
不得抗告
例外
得提異議
裁定
對?處罰鍰
通譯
第三人執有
文書
勘驗物
鑑定人
證人
駁回拒絕
通譯
鑑定
證言
命負擔訴費
法代
訴代
執達員
法院書記
強制提出
文書
勘驗物
II準用
同種裁定抗告
III受訴院裁定
不得聲明不服
:red_cross:
483過程 :star:
訴程進行中之裁定
例外
別有規定
審級限制
三審所為裁定
495誤為
應抗而異
視為已提抗
應異而抗
視為已提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