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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 (控制原则 (遵循“三级预防”,推行“清洁生产”,做好“前期预防”, 降低毒物浓度(技术革新、通风排毒), 工艺、建筑布局, 个体防护,…
中毒
控制原则
遵循“三级预防”,推行“清洁生产”,做好“前期预防”
降低毒物浓度(技术革新、通风排毒)
工艺、建筑布局
个体防护
职业卫生服务
安全卫生管理
毒物体内过程
排出
肾脏
最重要的途径
肾小球滤过率、肾小管分泌及重吸收;分子量、脂溶性、极性、离子化程度
呼吸道
消化道
其他途径
乳汁、血胎屏障、头发指甲
蓄积
接触间隔期间不能完全排出而逐渐在体内积累
是引起慢性中毒的物质基础
蓄积部位并非靶器官称“储存库”
生物转化
氧化、还原、水解、结合
亲脂物质转变为更具极性和水溶性的物质有利于经尿液和胆汁排出
初期:血流量大的组织器官
取决于进入细胞和组织的能力
影响毒物对机体作用的因素
化学结构
剂量、浓度、接触时间
联合作用
独立
相加
协同
拮抗
个体易感性
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生理状况、营养、内分泌、免疫、遗传
生产环境劳动强度
临床表现
诊断
职业史
临床表现
现场职业卫生调查
实验室检测
排除非职业因素所致的类似疾病
治疗原则
病因治疗:目的是尽可能消除或减少致病物质基础并针对毒物致病机理进行处置
对症治疗:缓解毒物引起的主要症状,促进机体功能恢复
支持疗法:改善患者全省状况、促进康复
急性
现场急救
解毒和排毒
阻止继续吸收
对症治疗
临床类型
急性、慢性、亚急性
迟发性中毒:脱离接触一段时间后才呈现
中毒观察对象:毒物或代谢产物超过正常范围,但尚未出现临床表现的亚临床状态
临床表现
神经、呼吸、血液、消化、泌尿、循环、生殖、皮肤、其他
进入人体途径
皮肤
芳香族氨基硝基化合物、有机磷酸酯、氨基甲酸酯、金属有机化合物
一、穿透皮肤角质层(脂溶性)
二、进入真皮(水溶性)
皮肤病损、腐蚀
皮肤的部位和面积、毒物的浓度和粘稠度、生产环境的温度和湿度
呼吸道
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分压
血/气分配系数
劳动强度、肺通气量、肺血流量、气象条件
水溶性
水溶性大的上呼吸道刺激,小的进入呼吸道深部
消化道
较少见、常见于意外事故
固态、液态、气态、气溶胶
气溶胶
雾:悬浮于空气中的液体微滴
烟:直径小于0.1um的固体微粒
粉尘:直径为0.1-10um的固体微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