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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管理 (職安法規範 (職安法27條 (共同作業認定 (同ㄧ期間, 同ㄧ工作場所, 相互干擾), 原事業單位認定 (實際經營內容, 必要輔助活動)…
承攬管理
職安法規範
職安法25條
定義
事業與事業單位
事業
ㄧ定場所為業
營運
事業單位
雇用勞工
機構
承攬與僱傭
承攬
任務性質
完成才有報酬
僱傭
時間性質
時限到給報酬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關係
承攬人
承攬部分
負雇主責任
原事業單位
職安問題
連帶責任
職安法26條
危險告知義務
時機
事前告知
方式
書面
內容
既存或可得而知
職安法27條
原事業單位認定
實際經營內容
必要輔助活動
共同作業認定
同ㄧ期間
同ㄧ工作場所
相互干擾
原事業單位與承攬人義務
必要措施
設置協議組織
職安管理
健康管理
環境管制
作業管制
工作聯繫調整
工作場所巡視
承攬安全管理參考因素
零傷害承諾
承攬人篩選
考慮因素
一般資料
組織健全
財務良好
規模大小
營業項目
職安績效
職安協調能力
選擇步驟
提出職安條件
法定職安項目
邀標書
特殊職安需求
投標前會勘
現場勘查
選擇承攬人
決標前會議
確認承攬人了解要求
簽約
工程進行中作業
入廠管理
定期巡視/稽核
整理整頓
職安監督
事故報告
緊急事故演習
職安績效評鑑
勞基法規範
連帶責任
事業單位
承攬人
再承攬人
職安求償
職安管理辦法
顯著風險事業
勞工人數300以上
承攬管理計畫
職安管理
職災通報
危險作業管制
教育訓練
緊急應變措施
職安績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