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函)(令)檢核

主旨

其他

派令

獎令

主旨

說明

其他

請查照(鑒核)

對上,依據鈞署(內政部警政署X)

依據函或書函或其他辦理

主旨

其他

記一大功案(要寫依據第○次考績會辦理)

注意副本要給哪些單位

⭐有附件記得要寫

查照見復(辦完要回復)

不符○○○規定→與○○○規定未合

⭐考試及格→實務訓練期滿翌日合格實授

注意生效日期EX:106年2月13日

一律寫:請核示

4001跟4002要打對

⭐發文文號記得輸入

⭐發文文號記得輸入

⭐發文文號記得輸入

有關...;為辦理...

回復用:臺端....案,復請查照。

注意新職單位、職稱要打對

擬辦

奉核後,照案發布

說明

經查...次查...復查

轉發文件

考試及格證書要會資料註登

初任人員派令:原職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