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函)(令)檢核
簽
令
函
主旨
其他
派令
獎令
主旨
說明
其他
請查照(鑒核)
對上,依據鈞署(內政部警政署X)
依據函或書函或其他辦理
主旨
其他
記一大功案(要寫依據第○次考績會辦理)
注意副本要給哪些單位
⭐有附件記得要寫
查照見復(辦完要回復)
不符○○○規定→與○○○規定未合
⭐考試及格→實務訓練期滿翌日合格實授
注意生效日期EX:106年2月13日
一律寫:請核示
4001跟4002要打對
⭐發文文號記得輸入
⭐發文文號記得輸入
⭐發文文號記得輸入
有關...;為辦理...
回復用:臺端....案,復請查照。
注意新職單位、職稱要打對
擬辦
奉核後,照案發布
說明
經查...次查...復查
轉發文件
考試及格證書要會資料註登
初任人員派令:原職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