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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很久都不行 (內閣制 (以英國為例 (行政與立法連結 (影子內閣(在野黨) (預備執政, 監督施政), 無任何一黨獲得國會過半席次 (聯合內閣)…
我做很久都不行
內閣制
①起源於英國
②民選國會議員,具立法權
③國會中多數黨組成內閣,具行政權
④內閣向國會負責
以
英國
為例
行政與立法連結
無任何一黨獲得國會過半席次
聯合內閣
多數黨將行政(內閣)、立法(國會)兩權互相連結
影子內閣
(在野黨)
預備執政
監督施政
國會中獲過半數席次政黨黨魁組閣
集體負責與信任制度
內閣定期向國會報告施政情形
內閣接受國會議員質詢
國會(下議院)
監督施政的權力
立法
預算
調查
質詢內閣
不信任投票
倒閣
倒閣後內閣得呈請國家元首解散國會
重選國會議員
虛位元首與附屬制度
國家元首無實權(象徵性)
元首簽署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時,須經內閣副署(責任內閣承擔)
行政實權在內閣
閣揆為最高行政首長
總統制
以美國為例
美國的總統選舉
間接選舉
贏者全拿(除緬因州及內布拉斯加州)
總統選舉人
參眾議員及政府官員不得擔任選舉人
政黨推出選舉人
各州選舉人票數=該州在國會之參眾議員數
①各州選民票選該州總統選舉人
②總統選舉人投票選出總統
獲538張選舉人票半數以上之候選人當選
實權元首
總統任免各
部會首長(向總統負責)
總統為最高行政首長,向人民負責
總統具實權
制衡原理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相互制衡
國會
監督總統
人事同意權
條約批准權
牽制總統
法案議決
預算審核
調查官員及法官的失職行為
彈劾案
①眾議院(435人)過半數議員同意後提出
②參議院(100人)三分之二同意後通過
③彈劾總統須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審判
總統
否決權
否決國會通過之法案
個人在黨、政、軍的影響力
聯邦最高法院
違憲審查權
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統提名,國會通過任命
行政與立法分立
總統不可任命國會議員為部會首長
部會首長的人事任命案須經國會通過
總統每年對國會提出
國情咨文
行政部門不能直接向國會提出法案(透過同黨議員提出)
①民選總統,具行政權
②民選國會議員,具立法權
③兩者均受任期保障
混合制
① 又稱
雙首長制
或
半總統制
②
法國第五共和憲法
所創
③ 兼具「總統制」與「內閣制」特色
④民選總統和總統任命之總理,分享行政權
⑤民選國會議員,具立法權
⑥總統向人民負責,總理向國會負責
以法國第五共和為例
兩個行政首長與部分副署制度
負責的政策
總統
國家安全
外交
國防
總理
文教
經濟
內政
社會福利
左右共治
總統和國會多數黨分屬不同政黨時,總統須任命國會多數黨的人任總理
部分副署制度
總統在必要時須總理副署,為其負責
不須總理副署情況(總統負責)
任免總理
提請公民複決
解散國會
發布緊急命令
行政與立法分權
行政權:總統、總理
立法權:國會
內閣閣員不得兼任國會議員
國會議員不得兼任內閣閣員
總統享有覆議權
信任制度
國會通過對總理的不信任案
總理率閣員向總統請辭
內閣閣員
列席國會會議
作施政報告
接受國會議員質詢
總統主動宣告解散國民議會
諮詢總理和國會兩院(參議院、國民議會)議長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