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傳染病防治法 (通報 (醫療相關人員 (第39條 (醫師 >>診治病人 醫師、法醫師 >>檢驗、解剖屍體,…
傳染病防治法
通報
醫療相關人員
第39條
醫師 >>診治病人
醫師、法醫師 >>檢驗、解剖屍體
罰則:第64條,處9萬~45萬
II.
III.
IV.
V.
罰則:第65條,處30萬~150萬
第40條
醫師以外醫事人員
發現傳染病或
疑似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
報告
依據前條(39)第二項規定>>報告當地主管機關
應立即報告醫師或
罰則:第64條,處9萬~45萬
非醫療相關人員
第41條
村/里長、鄰長
村/里幹事
警察
消防人員
疑似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
報告
應24小時內
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罰則:無
第42條
罰則:第69條,處1萬~15萬;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