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財產法益概論 (損失 (認定 (個別財產法益:以個別認定損失。, 整體財產法益:以整體財產認定損失。, 利益損失的犯罪,由於沒有實體物質,所以無法個…
財產法益概論 (損失 (認定, 物是有形的,利益是無形的, 利益:勞務的給付、債務的免除、債權的取得, 只要有價值交換價值,實務多認為是利益。, 除客觀價值外,亦須注意主觀的經濟價值
(被害人主觀上認為,且犯罪人對此有認知,否則無故意。), 外型有證明權利義務或名義的可能性,均視為有金錢價值之財產。), 財產 (法律的財產概念:需民法上財產權利義務之範圍內才屬財產。, 經濟的財產概念:所有具有金錢交換價值的物質與情狀(利益)均屬財產。, 折衷的財產概念:具有金錢價值的物質與情狀,但要限於受民事法規保護者。, 通說採經濟的觀點,考試時遇到物品是非法時,可補充折衷觀點。), 交付 (處分權限, 處分意思, 指對於財物之處分,必須符合有處分意思與具處分權限, 33年上字第1134號判例:竊盜罪則無使人交付財物之必要,所謂交付,係指對於財物之處分而言。), 不法所有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