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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教育行政制度 (行政特色與改革趨勢 (五、賦予家長權力:教育市場化, 六、回歸菁英式教育的趨勢, 四、學校權力增加,重視學校本位管理,…
英國教育行政制度
行政特色與改革趨勢
五、賦予家長權力:教育市場化
六、回歸菁英式教育的趨勢
四、學校權力增加,重視學校本位管理
七、初等及中等教育重視學習成效
三、教育權力之上下轉移
八、高等教育改革
二、中央集權發展
六、回歸菁英式教育的趨勢
一、教育行政機構不斷革新
十、重視終身教育
學校課程
第二關鍵期(同第一)
第三關鍵期:同第一+公民&現代外語
第一關鍵期
核心科目:英文、數學、科學
基礎科目:設計與技術、資訊與傳播技術、體育、歷史、地理、藝術與設計、音樂
第四關鍵期
核心科目:英文、數學、科學
基礎科目:設計與技術、資訊與傳播技術、體育、公民及現代外語
非政府部門之公共機構(NDPBs)
權責通常依相關法令辦理,
並具有法人資格。
董事會成員通常由部會首長或由女王任命
學校制度
義務教育11年(5~16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
後義務教育(16歲後)-第六學級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職業教育與資格
教育行政
中央行政: 國會制定教育法程序
地方行政:地方議會、教育委員會&地方教育局
:!:地方教育局對委員會負責,而委員會則對議會負責。
學校管理委員會(董事會)
發揮學校管理運作之決策功能
理事會:決策機構 :check:
校長:執行機構 :check:
學校師資
教育學士學位/學士後師資課程/在職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