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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教育行政 (蘇格蘭中央教育行政機關 (蘇格蘭教育部 (主管學前教育、學校教育、兒童與青年、旅遊、文化和運動等教育政策),…
英國教育行政
蘇格蘭中央教育行政機關
蘇格蘭教育部
主管學前教育、學校教育、兒童與青年、旅遊、文化和運動等教育政策
蘇格蘭行政院、交通與終身學習部
負責中學後教育、訓練、終身學習、交通業務
蘇格蘭歷史古蹟城
負責國家遺產相關工作、提倡相關知識與遊樂
蘇格蘭皇家督學處
目標為改善蘇格蘭教育中學習者的水準、品質與成就
英格蘭、威爾斯地方教育行政機關
中央層級以下行政區
非都會郡
大倫敦
都會郡
採一元制
地方議會就是教育地方當局
設有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務
威爾斯中央教育行政機關
資格與課程課
終身學習與技能課
孩童與學校課
高等學習課
地方層級的教育行政機構
(c)蘇格蘭:蘇格蘭教育局(SLAs)
提供適當與效率的學校教育及擴充教育、滿足特殊教育及蓋爾特語言之需求
(d)北愛爾蘭:教育與圖書館董事會
經費透過董事會而獲自中央政府。
天主教學生讀天主教學校,基督教學生讀公立學校或非教派的捐助學校
(a)英格蘭:地方教育局(LEAs)
(b)威爾斯:地方教育局(LEAs)
地方教育經費來源
LEAs在學校設立管理部門,監督預算執行教職員聘用解雇
英格蘭教育標準局
負責
師資教育
中小學教育
幼兒教育
地方教育局視導工作
幼兒教育機構的註冊與視導
16-19歲擴充教育機構視導
視導方式
商業競標方式
簡化視導
北愛爾蘭中央教育行政機關
就業與學習廳
負責
職業訓練
擴充教育
就業服務
高等教育
聘僱法令和勞資關係
師資培育
研究所學位授予
目標
提升高品質的學習、研究和技能訓練,幫助人民就業
教育廳
業務
前教育、中小學教育、特殊教育、圖書館
功能
擬訂法案架構
說明教育制度的效能
經由教育訓練視導課評鑑學校教學與師資教育的品質
針對教育政策給予建議
非政府部門之公共機構
目的
在政府可監督之情形下,提供公共服務及執行政府職能
權責
特徵
董事會成員通常由部會首長或由女王任命
NDPB對本身預算負責。
所有董事會成員之任命必須符合公職任命委員會的規定
員工非屬公務人員。
部會首長必須向國會報告,必要時得依國會批准或女王命令將該NDPB結束
NDPBs負責人通常對董事會負責
大多以補助款方式運作,惟部分可以向特定部門徵收作業費
最高的教育行政機關
孩童、學校及家庭部
兩位國會次長分別負責「學校與學習者」、 「孩童青少年與家庭」
兩位政務次長分別負責「學校與學習者」、 「孩童青少年與家庭」
國務大臣是最高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