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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教育行政制度2 (英國教育行政特色與改革趨勢 (教育行政機構不斷革新, 中央集權, 教育權力之上下轉移, 學校權力增加,重視學校本位管理,…
英國教育行政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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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學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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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採雙軌制。在獨立學校系統中,實施初等教育的學校為預備學校(preparatory school),在學年齡為八、九歲至十三歲,下接三至八、九歲幼兒所讀的前預備學校(pre-preparatory school),上接公學(public school),自成一套系統,與一般學校不互相銜接,為英國學校制度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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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以後,進入所謂「後義務教育階段」(post-compulsory education),包括「中等教育的最後兩年」。此階段之教育機構包含「第六學級學院」(sixth form college)、「繼續教育學院」(further education college)、「職業教育與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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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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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委員會:委員會應包括對教育有經驗之士,及對該地方教育有深刻認識之人,但須半數以上應為議員之成員。委員會又可分設若干小組委員會:如初等教育委員會、中等教育委員會、特殊服務小組委員會等,各地方所分設的數目及名稱不一。
3、地方教育局:地方教育局的地方議會多半不是教育專業人員。且議員雜物繁多,也無時間親自來執行所制訂的政策,故需有專人來代其執行,因此設立了教育局,所設立的教育局的人都具有專業知能,可供教育當局諮商與有時間處理教育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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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課程
中央政府介入學校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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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黃皮書(Yellow Book, 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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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NIESR公佈調查結果(NCOE, 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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