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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教育行政與政策 (教育政策:No Child Left Behind(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美國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政策之績效責任探討與省思…
美國教育行政與政策
教育政策:No Child Left Behind(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
美國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政策之績效責任探討與省思
Accountability(績效責任)
年度測驗(annual testing):各州3~8年級的學生,每年須接受閱讀與數學評估測驗,測驗結果以州定的學科標準做比較
可看出學生的進步程度
顯示教育者(學校)的教育運作及哪些區域需要改善
如果學校不改善?
未達「年度充分進步指數」,學校須接受補助及進步方案,可能被定位成「需改善學校」(in need of improvment)
持續失敗,必須接受外部重新改造,可能面臨被接管
各州需每年提出學生成績報告卡,並告知社區以及父母學校進步情形
加強對教育成果的績效責任
Research-Based Reforms(科學研究為基礎的方案改革)
鼓勵經證實有效的教學方法
科學方式:假設、已被使用的控制、驗證結論證實或不證實假設
可靠的研究過程:重複(Replicated)→一般性(Generalized)→符合嚴格的標準(Meets Rigorous Standards)→趨於一致的發現(Convergent findings )
2001年獲得兩黨支持通過,2002年George W. Bush總統簽屬實施
Parental Options(家長的選擇權)
擴充家長的教育選擇權
辦學績效欠佳、校園不安全或定位成需改善的學校,家長可選擇轉校,或繼續留在原校接受補教措施
若學校兩年未達年度充分進步指數的標準,家長有權將孩子轉到公立學校或特許學校等
學校必須支付交通費用
如果第三年仍未通過,弱勢學生的家長有權要求學校實施教育補救措施
Felixibility(彈性)
賦予地方更大的彈性與控制權力
將州補助款50%轉移至:教師素質、教育科技、安全無毒品校園方案
教育改革背景
小學四年級閱讀成績低落無改善
教育經費增加但成績卻沒有增加
提升弱勢兒童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