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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統治 (消極治臺 (官兵防範 (官員 (不准攜眷, 三年任滿調離, 認爲來台灣為苦差事), 班兵制度 (內容 (從中國沿海抽派官兵成軍 (接官亭…
清朝統治
消極治臺
官兵防範
班兵制度
原因
省錢
避免地方武裝勢力
內容
從中國沿海抽派官兵成軍
接官亭
會館
三年輪換
必須有家眷,不准攜眷
官員
不准攜眷
三年任滿調離
認爲來台灣為苦差事
渡臺禁令
政策內容
不許攜眷
不許粵人來臺
海盜
施琅與粵人有戰爭
許可證
1875年解除
影響
社會
男多女少、社會動亂、風氣敗壞
海防
偷渡
經濟
人去業空影響台灣經濟
漢番分界
封山
番界
漢人熟番
生番化番
土牛紅線
防民
控管軍事資源
限制輸入鐵,製造鐵器
農具,器皿需執照
不許建城牆
AFTER朱一貴事件
木柵
土牆
AFTER林爽文事件
磚牆
為防臺而治臺
不信任原本被鄭氏統治的人民
漢人發展
水利建設
台中貓霧捒圳
原住民割地換水(大甲溪)
彰化八堡圳
最大、最早
濁水溪
台北瑠公圳
新店溪
高雄曹公圳
唯一官方
農作收穫更穩定
農產
商品化
稻
水田
米
甘蔗
旱田
糖
樟腦(原住民)
中部番界
大菁
藍染
手工業
區域分工
不同時期
清帝國
納入中國貿易圈
區域分工
大陸供日用品
台供米糖
較封閉(只對中國)
荷治
國際貿易
郊商(對口(中國)貿易)
以貿易地命名
南、北郊
泉、廈郊
以特定商品
糖郊
布郊
台南三郊
南郊
糖郊
北郊
一府二鹿三艋舺
鹿港
因正港而起,因淤積沒落
艋舺
八里坌~>新莊~>艋舺
府城
台南早期發展中心
城鄉貿易
市集
原因
人口增加
農村米糖
市鎮需求
港市,由郊商運至中國
港口
清初正港
鹿耳門-廈門
後增設
八里坌
福州五虎門
鹿港
晉江蚶江
走私貿易
增設口岸對渡
1810年可自由航
開墾種類
合股制度
金廣(客)福(閩)墾號
新竹
閩(姜秀鑾)客(周邦正)合作
隘墾
結首制
宜蘭
原因
面積大需要資金
進展
早期
投資,股數少,股金多
中期
親自開墾,股數多,股金少
一田多主(福建習慣)
番人
官府
大租戶
小租戶
佃農
小租戶有永久耕作權
如果向原住民取得土地
番大租
官府交稅
大面積拓展
以台南為中心
武裝性質
越界開墾
吳沙
漢人侵佔原住民土地
重定番界
成效有限
陳賴章墾號(康熙)
大佳臘(台北)
王世傑(康熙)
新竹
真正大規模要到乾隆
地名
防禦工事
木柵
土城
公館
結首制
頭圍
五結
土地單位
六張犁
七張
合股
七股
頭份
原鄉分佈
1泉州人
沿海 :checkered_flag:
3客家人
丘陵
2漳州人
內陸平原
原因
分類械鬥
生活習慣
來臺先後
台灣棄留
棄臺
康熙皇帝
荒蕪無用
彈丸之地
清朝重陸權
亡命之徒巢穴
留臺
施琅
土地肥沃
遣送移民不切實際
海防
沿海四省之門戶
恐荷蘭重來
將中國官兵移駐台灣則不會增加負擔
1684年納入版圖
行政體系
行政區劃
1721年朱一貴事件
認為諸羅縣太大
1723年調整(雍正)
諸羅縣
彰化縣(中)
諸羅縣(南)
1787年平定林爽文事件>嘉義縣
淡水廳(北)
1727年設澎湖廳
全臺門戶
1812年設噶瑪蘭廳(嘉慶)
吳沙拓墾
海盜
行政問題
控制力不足
隸屬福建省
台灣府(臺廈兵備道)
台灣府@台灣縣
鳳山縣
諸羅縣(台南以北,超大)
重心在南部
吏治敗壞
貪汙
長期不上班
胥役索錢
原因
福建(帝國邊陲)本身吏治不良
編制不足
清帝國統治
只到縣,需要仕紳
台灣當時為拓墾社會
欠缺仕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