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理論

心理測量取向

個體差異

智力因素

非智力因素

已發展:實際的心理能力(成就)

綜合性心理能力

四方面

適應環境時活用經驗之能力

學習並支配知識之能力

取決於先天遺傳(決定架構)+後天環境(影響發展)

抽象思維在解決問題時外顯於行為上所表現出的能力

未發展:可能的心理能力(潛能/性向)

較少被重視

特殊性向/能力(專才)

普通性向/能力(通才)(智力)

皮爾曼:智力群因論

瑟斯頓:智力二因論

由七種基本心理能力組合而成

特殊智力(一般智力太低則特殊智力不高)

一般智力(基礎)

語文理解、語詞流暢、數字運算、空間關係、聯想記憶、知覺速度、一般推理

基本心能測驗(PMAT)

訊息處理取向

斯騰伯格:智力三元論

加德納:智力多元論

拓寬智力一詞的概念(僅為學習知識的認知能力→包括適應環境、改造經驗)

有效適應環境所需的一切能力

結構內涵:三個維度(組合性、經驗性、肆應性)形成的複合體(分析、創造、實踐的連續運用)

接觸現實生活、吸收新經驗(最近發展區)

遺傳與環境交互作用

八種智力:語文、數理、自知、自然、空間、體能、音樂、社交

智力測驗

性別

性格

成長歷程

研究經過四個階段

晚近智力發展四方面

五個基本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