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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 账面价值 和 计税基础 差额 (背书上的例子) (基本原理 (负债的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成本) 和 计税基础(收入) 差额 …
所得税
账面价值 和 计税基础 差额
(背书上的例子)
三, 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的含义和种类: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
应纳税
可抵扣
未作为资产、负债的相关项目的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
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
,均能够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会计处理上
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基本原理
一,补充知识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税前扣除项目:
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等)、损失(盘亏等)和
其他支出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他支出: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职工教育经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征税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禁止扣除项目:
(不得以后年度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行政性的/ 银行就可以扣除)、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其他:
折旧:会计折旧、税法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
税法必须折旧或摊销(会计: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式),
交易性金融资产:税法不承认公允价值变动;
无形资产:税法必须摊销:不得低于10年(特殊情况除外)(会计:使用寿命有限、使用寿命不确定)
①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②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预计负债,税法不承认它的发生(会计调减了)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资产负债表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
(★★)
转回
期间(未来)的所得税税率为 a%
应纳税所得额 是未来调增
可抵扣所得额 是未来调减
资产的计税基础(①初始确认+②持续持有)
账面价值(收入) 和 计税基础(成本) 差额
2.无形资产:
的差异主要产生于
(必考)a.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对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形成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50%
。
(★★★此时: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 因为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
同时
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以及
b.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的 后续计量
(1)会计规定: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要求摊销,但持有期间每年应进行减值测试。
(2)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外购商誉除外),应在一定期限内摊销。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10万元(810-400),其中14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提的减值准备)
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 030-600/5×6/12×50%+140)×25%
3.公允价值计量:
1.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损)
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市价的波动在计税时不予考虑,有关金融资产在某一会计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成本。(税法不承认公允价值波动)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综 债)
计税基础:取得时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不会影响营业收入,不用转回所得税账面利润。
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 递延所得税负债 分开记账,并不能借贷 算出应有税额, a 调到c 先调整先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再记账b 和c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
1.固定资产:
(1)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折旧
4.其他资产:
4.1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3个允许)+公允价值模式(3个不许)
=初始成本-会计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期末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初始成本-税法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摊销)(税法不承认公允价值变动)
当 非转投, 非大于投,则多出的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若非小于投,则多出的转其他综合收益
4.2国债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账面价值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本期计提的损失准备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在不计提减值情况下)
4.3.其他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
税法规定: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税前扣除
负债的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成本) 和 计税基础(收入) 差额
计税基础=0 时,有可抵扣差异
预计负债:
会计:提供售后服务将发生的支出在满足有关确认条件时,销售当期即应确认为费用,同时确认预计负债。
如果税法规定,与
销售产品相关的支出应于发生时(将来)税前扣除
。因该类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在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与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即为零。(有差异)
某些情况下,因有些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税法规定其支出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即未来期间按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零,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如债务担保)
预收账款:
税法规定
(1)预收款项
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基础为0。
(2)预收款项未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
应付职工薪酬:
会计: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应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未支付之前确认为负债。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现金结算
:税法规定:只有在实际支付时准予扣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收益:
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该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则并不构成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则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0。
(损)金融负债:
可以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其他负债:
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会计规定确认为费用,同时作为负债反映。不能税前扣除,即该部分费用无论是在发生当期还是在以后期间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会计:有关资产、负债均按照其原账面价值确认
税法:确定的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为合并日的市场价格,则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存在差异,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的股权比例、合并中股权支付额的比例等达到税法中规定的免税合并的条件,则计税时可以作为
免税合并处理,
即购买方对于交易中取得被购买方
各项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应承继其原有计税基础。
比较该项企业合并中取得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产生
暂时性差异。
(可能影响商誉)
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商誉)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所得税费用)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以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会计科目
借:其他综合收益(如:综【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动)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会计政策变更或前期差错更正)
资本公积(如:权益法核算的其他权益变动、合并财务报表的评估增值)
所得税费用(最常见:影响利润总额或应纳税所得额)
商誉(如: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的免税合并)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
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
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
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少见)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
同时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从而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商誉的初始确认:
会计上作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但按照税法规定计税时作为
免税合并的情况下
,商誉的
计税基础为零
,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
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断循环状态。
吸收合并:
a,免税合并:账面价值=100万元,计税基础=0万元,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b,应税合并:a.账面价值=计税基础=100万元,
初始确认时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b.该商誉
在后续计量过程中
因计提减值准备,使得商誉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会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当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控股合并(合并报表):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不区分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
,被购买方的
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维持原购买方的计税基础
,
而账面价值应反映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应科目为商誉
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①在
准备长期持有的
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差异,投资企业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
影响。(a.没有处置: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其他权益变动等,不会转回;b.分红免税)
②在持
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
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
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计量:
1.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
2.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不要求折现。
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
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应科目: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商誉(如:企业合并;购买日相关情况已存在的,因不符合条件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购买日后12个月内调账)
资本公积(权益法核算的其他权益变动、合并财务报表的评估减值)
其他综合收益(如: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会计政策变更或前期差错更正)
所得税费用(最常见)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 对于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除了同时满足1,2的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对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等的投资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产生于
权益法下的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
,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应予承担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持有期间不发生变化。
3 投资企业对有关
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
情况下,也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
不属于企业合并
,并且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自产无形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适用税率: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
(2)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特殊交易或事项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所得税:
1.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详见教材【例20-21】)
3.同时包含负债及权益成分的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
4.自用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等。
与企业合并相关
在
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用于抵减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但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不予以确认。(商誉相对增加)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
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所得税费用)
与股份支付相关
:
1.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则不形成暂时性差异;(很少见)
2.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期末取得的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适用税率变化:
1.因税收法规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
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量。
2.适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应
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进行调整,
反映税率变化带来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当期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当期适用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所得税 不包括 所有者权益科目中的数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加计扣除:可抵扣递延所得税
非同控吸收免税合并 商誉
长期持有股权投资
列报要求: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同时还应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抵销,除非所涉及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
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就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与会计利润的关系进行说明,计算得到所得税费用的调节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