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教育2

英國學校制度

英國課程

英國師資教育

英國教育行政特色與改革趨勢

英國1988教育改革法案以後重要教育改革

雙軌制

有公、私立之分

私立學校

私設

教會所設

受政府補助

獨立學校

不受政府補助

新式學校制度

中間學校

高級學校

第一級學校

就學年齡為五至八、九歲

就學年齡為八、九至十三、十四歲

就學年齡為十三、十四歲至十八歲

義務教育

11年

5到16歲

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的前半段

後義務教育階段

16歲以後

後義務教育階段

中等教育的最後兩年

第六學級學院

繼續教育學院

職業教育與資格

教育系統

中等教育

繼續教育

初等教育

高等教育

學前教育

學期

九月上旬至十二月中、下旬

一月至復活節

復活節至七月下旬

保育教育

5歲以下

型態

托兒所

遊戲團體

保育班

家庭保母

保育學校

單獨設立

年滿2歲

小學附設

年滿3歲

公私立

私立

私立

付費

免費

公私立

私立

私立

付費

免費

附屬於企業

家長經營

重視

體能發展

社會化

鮮少提供正式課程

英格蘭、威爾斯與北愛爾蘭

蘇格蘭

年齡

兩個階段

6年

幼兒學校

初級學校

5到7歲

8到11歲

7年

5歲入學

12歲進入中學

型態

考試與證書

七年

十一至十八歲

最初五年為義務教育

私立

公立

1944年的教育法案

技術中學

文法中學

現代中學

綜合中學

中間學校

公學

是小學也是中學

中學

偏重於中等課程

八至十三歲

年齡

五年

十一至十六歲

延長兩年

很少繼續升學

很多合併或改稱為綜合中學

十一至十八歲

一般學科為主

偏重就業的準備

並未有規模出現

1990年代幾乎沒有了

最古老的

成績最好學生

準備進入高等教育機構

五到七年

十一至十八歲

兩個階段

基礎階段

分科階段

五年

共同學習

第六學級

一般為兩年

三年

爭取大學獎學金

側重人文學科

升學

基礎階段後

中等普通教育證書考試

合格:第六學級

不合格者

中等普通教育證書

離校就業

高級普通教育證書考試

升入大學或其他高等學校

1960年代

現代中學

技術中學

文法中學

十一歲考試

決定中學

開始發展綜合中學

取消十一歲考試

合併

在校人數最多

佔公營學校的90%

技術中學

現代中學

文法中學

進入不須要考試

修業年限

五年制

七年制

到十六歲

與文法中學相同

前五年

後二年

特徵

兼顧學術與職業教育

全面發展

資格證照的授與

學分制

集高中階段所有教育類型

能學什麼

非不能學什麼

選課制

組成原因

延緩分流之達成

因應科技發展的需要

教育機會均等的訴求

工黨強力支持

最古老的私立學校

培養英國坤士風度

入學年齡為十一或十三歲

修業至十八歲

特點

古典與宗教課程

注重體育活動

注重人文

學費昂貴

悠久歷史

很少提供獎學金

GCSE

GCE A-level

中等普通教育證書

十六歲參加

修完義務教育後參加

不合格

合格

中等普通教育證書

離校就業

第六學級

高級普通教育證書

第六學級學生參加

十八歲

申請大學的依據

多為公立學校

16歲以後

大學前教育

實施原因

避免十六歲之後的國民不再主動接受教育

提供十六歲之後的就業人口在職進修與專職訓練

實施年限

依學生需求

廣泛的學術課程

英文

GCSE

A- level進階級課程

職業資格

大學先修課程(有些)

學士學位課程有些)

幾乎為公立

唯一私立大學

白金漢大學

大學和學院組成

大學(University)

學院(College)

教育制度較完整

歷史較悠久

大多是私人投資

規模較小

某一專業領域有較強優勢

舊大學與新大學

舊大學

新大學

學術課程為主

實務性課程

學位

碩士

哲學博士

學士

高級博士

國訂課程

2002年教育法重新界定關鍵期與課程

中央政府介入學校課程

具體措施

理由

1970年代中期石油危機

經濟衰退

失業問題

1978年NIESR公佈調查結果

1979年綠皮書

1976年黃皮書

1980年1月教育與科學部發出文件

1975年教育與科學部設立成就評鑑單位

出生率大幅下降

學生數減少

演變

政府進入學校的徵兆

目的

診斷學生的特別需求

監督學生成就

統一架構

中央介入是必須的

勞動力競爭力低下

勞力的合格水準落後於德國與法國

建立全國性一致課程的計劃

總結

學校教學品質出問題

主題:Local Authority Arrangements for the School Curriculum

建議

主題:學校課程架構(A Framework for the School Curriculum)

英格蘭及威爾斯的所有中小學應建立核心及基礎課程

1988年教育改革法

英格蘭及威爾斯的公立中小學實施

核心科目

基礎科目

4個關鍵期

年級與群體性的評鑑結果

全國統一考試

1995年實施

7-11

11-14

5-7

14-16

數學

科學

英文

地理

體育

歷史

美術

物理

音樂

外語

技藝

知會學校管理組織

知會地方教育當局

知會家長

重新界定關鍵期的年齡與課程

第2關鍵期

第3關鍵期

第1關鍵期

第4關鍵期

核心科目

基礎科目

數學

科學

英文

資訊與傳播技術

體育

歷史

地理

藝術與設計

設計與技術

音樂

同第1關鍵期

另加公民及現代外語

核心科目

基礎科目

同上

體育

公民

資訊與傳播技術

現代外語

設計與技術

中小學教師必備條件

《更多好的教師》報告書

在職進修

教育行政人員的培育

教師

校長的培育

公私立學校聯合會

一般大學

大學部

教育學士學位

與教師資格分開處理

初等教師占42.3%

中學教師占6.8%

學士後師資課程

畢業後修讀1-2年的教師專業課程

初等教師占57.6%

中學教師占91.4%

BED

PGCE

輔助PGCE

高等教育機構畢業或在籍兩年以上可在此取得教師資格

具體方式

公私立學校向師資訓練局申請培培育課程認定,培養後授予教師資格

SCITT

1994年「師資訓練機構」

2005年「學校訓練發展局」

1984年「師資培育認可協會」

規範初任教師訓練課程內容之有效性

統合

擴充

目標

提供學校及教職員優良的訓練

創造訓練及發展的環境

吸引有能力的人從事教職

重視教師在職進修

專業職能繼續發展

良好的個人素質

正確的職業態度

經過訓練與實習

關心提高教育效果

精通一種或一種以上的課程領域

新任教師

現職教師

施以導入教育

紀錄於「初任及職能發展紀錄」

紀錄於「教職成長檔案」

增長其能力之研習

義務性研習

2008年

提升人們對於教學的關切

確保表現傑出的專業人員得到更好的薪資

以教師的改革為重心

更加彈性地激勵良好的教學

容許教師專業智識的發展

招募其他行業的專業人才

營造一個好的教學環境

尚未建立教育行政人員的培育制度

一般公務員考選與任用辦法辦理

第二階段專才考試

第三階段決選

第一階段資格考試

2000年「國家學校領導學院」

校長的培育制度成形

培養與在職訓練方案

含副校長

方案

新任校長領導與管理方案

在職校長領導發展方案

校長專業認證方案

2004年重要教育改革方案或白皮書

2005年重要教育改革方案或白皮書

2002-2003年重要教育改革方案或白皮書

2006年重要教育改革方案或白皮書

2000-2001年重要教育改革方案或白皮書

《2020年願景》(2020 Vision)報告

1997-1999年重要教育改革方案或白皮書

2008年重要教育改革方案或白皮書

1990-1996年重要教育改革方案或白皮書

1996年

1993年

1991年

1990年

《21世紀的教育與訓練》教育白皮書

擴充教育撥款委員會

改制皇家督學為「教育標準局」

中小學課程評量局

透過明確的考核、評鑑,以確保教育的品質

進行大規模的嚴格評鑑

提升中小學的教學成效

《迪陵報告書》

16-19歲學生

高階學術

職業證照

1998年

1999年

1997年

職業證照與課程局

公布具備成功資格的教育諮議報告書

針對高職教育

終身學習

《 學習年代》綠皮書

聯合國的終身學習理念

《學習成功》白皮書

《關鍵能力》教育諮議書

發展特殊學科專長的學校

雙軌方式

提升16-19歲學生的學術或職業能力

2001年

2000年

課程2000

確立高等學術研究能力之重要性

探究能力

外語能力

《 立足成功》綠皮書

《 學校實現成功》白皮書

奠定中學教育的卓越品質

要求學生的天分

要求學習動力

要求學習品質

確立教改方向

卓越

創新

多元

2002年

2003年

重點開始放在職業教育

《 21世紀技能 –潛能實現》白皮書

提升21世紀的競爭力

《高等教育的未來》 白皮書

高等教育的發展

《每個兒童都是寶》綠皮書

成立獨立的理事會

保護、照顧與維護青少年的安全

健康與快樂學習

關鍵能力證照

職業類科的能力分為五級

將技職教育證書納入國家教育證書架構

《五年改革策略》成為2005年教育法內容

進階級

高級

普通級

高階級

初級

學科重點中學

公辦民營中學

校園重建

簡化績效責任手續

推動中學自主及三年經費預算

學校夥伴關係

適性化學習

教育與技能部公布 《 14-19:教育與技能》白皮書

提供11-19歲的教育一個清楚而廣泛的課程架構

主要內容

改善16歲以後的低就學率

加強新專長文憑

加強英數學科基本知能

充分發展資優學生的能力

《技能:馳騁職場與工作》白皮書

「所有學校都更好、更卓越》的白皮書

確立學校可以提早和市場人力需求結合

全面提升學校的品質,以厚植國家競爭力

《教育及視導法》(Education and Inspections Act 2006)

《 擴充教育改革:提升技能,改善生活機遇》白皮書

建立在「14-19:教育與技能」白皮書的基礎上

英國對職業教育改革的重視

中等學校有機會進一步轉型為信託學校

持續推動14-19歲的改革

確保年輕人在現行課程外有權選擇另一種新專長文憑

5至16歲的學童

適性化教學

於 2020年實現

報告內容

將英國價值納入課程,全面改革11-14歲中學課程

7-14歲中小學生必修外國語文

推動適性化學習,確保個別學生進步

延長義務教育至18歲

《多元與公民資格》綠皮書

《中學課程審議 》綠皮書

《取得良好進步》綠皮書

《語言審議》綠皮書

《提高期望 》綠皮書

實施英格蘭地區11至14歲的國定課程改革方案

鼓勵華語、阿拉伯語等語文教學

氣候變遷和奴隸交易課程

更多彈性

成功學習與生活所需的知能

7至14歲中小學生必修外國語文

教育技能部發表《提高期望》綠皮書

2015年起,延長義務教育到18歲

賦予家長權力:教育市場化

回歸菁英式教育的趨勢

學校權力增加,重視學校本位管理

初等及中等教育重視學習成效

教育權力之上下轉移

高等教育改革

中央集權

技術職業教育改革

教育行政機構不斷革新

重視終身教育

1989年迄今,英國掌理教育最高的機構經常改名

1995-2000:教育就業部

2001年開始迄今:教育與技術部

1990-1994 :教育部

1989:教育科學部

準政府機構化轉型

學校發展訓練局

資格及課程發展機構

教育標準局

1988年教育改革法案通過後,逐漸中央集權

非直接介入,以規範方式管理

國家學校領導學院

師資發展局

強調機構之間的夥伴關係

互助合作

地方教育當局(最大的輸家)

中央與地方

學校

向上增加教育技術部的權力

向下增加家長的權力

自行管理財政、聘用教師

選擇是否脫離地方教育當局管轄,直屬中央管轄

1988年教育改革法案通過

學校在經費和人事權大增

1999年的「實施準則-地方教育局與學校關係」

重新界定與地方當局的關係

「教育市場化」

家長有權力選擇最適合其子女需要之學校

家長監督學校的進步與發展

學校的存廢由市場的機制決定

需求面:學生與家長(消費者)

商品:知識與技能

供給面:學校與教師(產品製造者)

學校不得拒收,除非總量管制

目的

三科核心科目

七科基礎科目

全國性測驗

歷史、地理、工藝、音樂、藝術、體育、外國語

培養學生個人的道德觀

培育學生未來成人生活與就業有關之知識與技能

學生應生動活潑地發展

英文、數學、科學

參加年齡

目的

7、11、14、16歲

為了進一步診斷學生問題

有助於了解學校與地方教育局辦學的成效

為了讓家長及老師知道學生學會了什麼

全國提升讀寫策略

全國算術策略

公立學校每天至少一小時的英語課時間

KS1階段:每日45分鐘的算術課

KS2階段:每日50-60分鐘的算術課

原因

目的

英國的數學在先進國家中排名最後

11歲的全國性測驗,英文語數學一定要達到學習目標

1992年

雙元制轉成一元制

明確提高高等教育管理機構的功能

英國大學大一無共同科目

除了醫學、藥學、外國語等,大學修讀只要三年

2001年大學入學率約同年齡之35%

2010年教育技術部訂出預期目標50%

從大眾型走向普及型

中等教育階段職業訓練計畫

青年訓練計畫

1983年

目的

對象

培養合格的勞動力、降低青年的失業率

16-18歲青年

人力服務委員會與教育和科學部共同施行

對象

四年基礎性的技術職業教育

後兩年技術職業教育

重視企業實習

結業

取得某種職業資格

14-18歲的中等學校學生

學生

教師

從小培養終身學習觀念、能力與方法

改變傳統教學

培養學生獨特個人化的學習方法

學生離開學校後,應用至實際問題,成為終身受用的能力